静乐县历史沿革三

续:

静乐县历史沿革(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年10月1日)后,静乐属忻县专署,全县合设6个区,个行政村。

年4月,区制撤销划乡,全县划为46个乡(亦称管理区)个村,同年7月底组建个高级联合社(个分社)。

年12月,静乐、岚县合并为静乐县,治所驻静乐。同时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年5月初,汾河水库3万余人抢筑拦洪坝,并于7月12日正式拦洪蓄水,年汾河水库竣工;同年县城开始使用电灯。至年,公社先后改以驻地命名。县境东起康家会石河山忻县界,南至米峪镇北云顶山交城界,西止马坊镇鹿径岭岚县界,北到潘家湾宁武界,总面积平方公里。

年5月,静乐、岚县分治,恢复原岚县、静乐建制。静乐县大公社重新划分30个小公社,全县除双井、城关、米峪镇、天池店、辛村、罗家曲6个公社不变外,美满人民公社分为杜家村、刁儿沟、堂尔上3个公社;幸福人民公社分为双路、中庄、泉庄3个公社;友好人民公社分为段家寨、岔上2个公社;卫星人民公社分为康家会、娑婆、娘子神3个公社;东风人民公社分为赤泥洼、龙家庄2个公社;跃进人民公社分为王村、西马坊2个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分为娄烦、盖家庄、马家庄3个公社;万宝全人民公社分为静遊、河杨树底、龙泉3个公社;火箭人民公社分为丰润、择善、步六社3个公社。年底,公社下辖乡改为下辖生产大队,原乡撤销,以村或联合村组建生产大队。期间,至年9月属晋北专署(今大同市);年10月后复属忻县专区(今忻州市);至年,扩大城区范围,拆除鼓楼(今粮贸十字路口)、市楼(今新华书店十字路口),拆掉南门及瓮城墙(今鹅城商场十字路口),修通东风路;年复修始建于年的汾河桥,同时也新建碾河大桥;到年全县30个人民公社,共辖个大队,个自然村;忻县专区改忻县地区后随属。

年5月4日,划出静乐县南的静遊、河杨树底、龙泉、娄烦、盖家庄、马家庄、罗家曲、天池店、米峪镇、双井10个人民公社个生产大队个自然村新组建娄烦县;同年7月,县西南步六社公社及其所辖13个大队划归岚县管辖。年12月,步六社公社又归回静乐,并将火星人民公社分为张贵村、西坡崖、城关3个公社;同时,设立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1个。年,逐步拆除东城墙(今二中校东侧地域),同时,扩大县城范围将西城墙拆除建起了居民住宅区(今关岳庙街以西、西林路以东之间区域);年,拉大县城框架,拆除旧城南城墙,整修出横贯东西的迎新街(今鹅城十字路口,东至二中校东侧,西至西林路口路段);年改扩建东风路(今鹅城路),南至碾河桥头,北至北门瓮城(今谦仟和小区门口),将原路西防空洞(地道)改为县城污水排放道,拆了北门城墙及门洞,打通了今鹅城北路;年,在西林子区域内,修筑政府五层大楼,并于年竣工,县委县政府及其隶属部门随之迁入新楼办公至今。至年,全县为22个人民公社,个生产大队,个自然村,1个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年忻县改为忻州后,属忻州地区行政公署(今忻州市)。

年8月,改人民公社为乡(镇),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划未变,此后,人口在百人以上的自然村也不断设立村民委员会,不足百人的自然村与邻近村合建村民委员会;至年,在汾河东筑护城大坝并开发一条沿河边的环城路(南至碾河桥头,北至杨家山北);年,在旧西城墙外西林子东边,因城区开发,修筑了南北大街为西林路(今一中校南至林业局宿舍段)。至年全县固定为4镇18乡,3个居民委员会(即:城镇居民委员会、城关居民委员会、北门居民委员会,简称一、二、三居委),个村民委员会,个自然村。年启动了重新开发天柱山景区项目,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陆续绿化景区面积,提升景区质量。至年,县城居民居住区改造,又拆除仅有的砖砌旧看守所至广电局后的西城墙和北城墙;年6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由省委书记胡富国、省长孙文盛陪同来汾河上游视察工作;年9月3日,中央书记处书记姜大明代表书记处专程赴静乐县看望慰问扶贫志愿者;至年,筑坝治理东碾河(碾河桥头至天柱山大酒店东),开发商品一条街(今碾河大街)。年忻州地区行政公署改为忻州市后,随属至今;同年5月静乐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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